住建部解读《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
2月27日,住建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住建部副部长易军解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《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时表示,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。
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,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,建筑业的建造能力不断增强,产业规模不断扩大,到2016年,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19.35万亿元,建筑业增加值达4.95万亿元,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.66%。
建筑业还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,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,并带动了50多个关联产业发展,对经济社会发展、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但也要看到,建筑业仍然“大而不强”,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、工程建设组织方式落后、建筑设计水平有待提高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多、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、工人技能素质偏低等问题较为突出。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影响了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,为解决上述问题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,这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,从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、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、优化建筑市场环境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、加快建筑业企业“走出去”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,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制定上述措施,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改革思路:
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
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,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、安全、美观、绿色的建筑产品。改革开放30多年来,人民群众对居住的需求已经从安居提升为宜居、适居和美居。建筑业要不断提升工程质量,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。提升工程质量的基础是落实主体责任、强化政府监管。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保证参建各方的责任终身可追溯,把责任转化为参建各方的内在动力。要保证落实责任就要强化政府监管,按照“两随机、一公开”的要求,明确监管重点,强化队伍建设,创新监管方式,确保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管。高水平的技术标准是实现高品质工程质量的保障,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,不断完善和适度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。
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为保障
加快完善体制机制,创建适应建筑业发展需要的建筑市场环境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,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,关键是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。一方面要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,改革建筑市场准入制度,弱化企业资质,强化个人执业资格;缩小工程招投标范围,让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;清除阻碍企业自由流动、公平竞争的各种市场壁垒。另一方面要不断健全市场机制,推行国际通行的最低价中标、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,用经济的手段约束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;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,加快诚信体系建设,构建“守信得偿、失信惩戒”的市场信用环境。
提高建筑工人素质为基础
推动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,培育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。五千多万农民工是建筑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,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必须要惠及他们。只有先解决农民工的归属问题,降低其流动性,才能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,才能有效地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,提升工人技能水平,这是提高工人素质的基本条件。因此,要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,使其成为工人的主要载体,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管理。在此基础上,推动实名制管理,落实劳动合同制度,规范工资支付,开展技能培训和鉴定,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。
加快建筑业产业升级为核心
转变建造方式,提升我国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。以创新驱动引领,推动建筑业传统生产方式的升级改造,不仅仅是科技创新,还包括管理、方式、品牌等要素的创新。以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,推动管理创新,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、控制造价,提高工程建设组织效率,更好地对建设项目全过程或全寿命周期进行系统兼顾,实现整体优化。以推行智能和装配式建筑,推动建造方式创新,实现标准化设计、工厂化生产、装配化施工、一体化装修、信息化管理、智能化应用。以加强技术研发应用,推动技术创新,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,大幅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。以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和加快建筑业“走出去”,推动品牌创新,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建筑设计队伍和建筑业企业,提升对外承包能力,打造“中国建造”品牌。
《意见》充分体现了以市场化为基础,以国际化为方向的理念,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。下一步,要按照“先立后破、不立不破、试点先行、样板引路”的原则,健全工作机制,明确任务分工,完善相关政策,稳妥推进,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。
附件:国办发〔2017〕19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